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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姚明被分走的工资数,更加理解刘翔了,谁在分运动员的血汗钱

来源:低调看直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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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姚明当年登陆NBA时的收入分配问题,又被翻了出来,看完那个数字,很多人都倒吸一口凉气。

原来,2002 年姚明去 NBA 的时候,按照当时的规定,他的工资,自己只能拿一半,剩下的一半,要被上海市体育局、中国篮协、上海男篮分走。

也就是说,姚明在 NBA 累死累活打一场球,到手只有一半,另一半,被一群根本不上场的人,拿走了。

而这,也让很多人,瞬间理解了刘翔,理解了他当年为什么两次退赛,为什么迟迟不退役,为什么退役之后,还要花 49 万买断自己的人事关系。

那么,这些运动员的血汗钱,到底被谁分走了?这种分成制度,合理吗?

先看姚明,最初方案,他只能拿一半

2002 年,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,登陆 NBA,跟火箭签了一份 4 年 1780 万美元的新秀合同,这在当时,已经是天文数字了。

可姚明还没高兴多久,麻烦就来了,上海市体育局,援引国家体委时代的一份老文件,要求参与姚明 NBA 收入的分配。

按照最初的方案,姚明的收入,是这么分的,姚明本人拿 50%,上海市体育局拿 20%,中国篮协拿 15%,上海男篮拿 15%。

你算算,1780 万美元的合同,姚明到手,只有 890 万,剩下的 890 万,被三家分了,这还没算美国的税,没算经纪人佣金。

如果再算上美国 45% 左右的个人所得税,还有 NBA 联盟 10% 的养老保险,姚明实际到手的,可能连三分之一都不到。

更离谱的是,中国篮协后来还出台了一份《篮球运动员涉外转会管理暂行办法》,里面规定,姚明的全部收入,中国篮协拿 30% 作为发展基金,上海市拿 10%,国家体育总局拿 10%,姚明和教练等有功人员,总共拿 50%。

这两个方案,不管哪个,姚明都只能拿一半,这意味着,他在 NBA 拼尽全力挣的钱,有一半,要上交。

姚明的抗争,把 50% 降到了 3% 到 5%

面对这种不合理的分配,姚明没有认怂,他选择了抗争。

他的团队,跟上海市体育局、中国篮协,进行了艰苦的谈判,同时,媒体也曝光了这件事,舆论一片哗然,所有人都觉得,这个分成比例,太离谱了。

连 NBA 球员工会,都站出来谴责,说这简直是抢劫,一个球员在 NBA 打球,凭什么要把一半工资,交给跟 NBA 毫无关系的机构?

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,最终,各方达成了妥协,姚明只需要缴纳税后收入的 3% 到 5%,而不是最初的 50%。

而且,从 2004 年起,这笔费用,就不再缴纳了,也就是说,姚明后来在 NBA 挣的工资,基本都是自己的。

这就是姚明的厉害之处,他敢跟体制叫板,而且还赢了,他用自己的影响力,为自己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。

可问题是,姚明能赢,是因为他去了 NBA,他有了跟体制谈判的资本,他身后有 NBA 球员工会,有美国的法律,有全世界的舆论关注。

如果他还在国内打球,还在 CBA,他能赢吗?大概率不能。

再看刘翔,他的商业收入,一直被分走一半

跟姚明相比,刘翔就没那么幸运了,因为他从头到尾,都在体制内。

刘翔的商业收入,一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分配,业内叫 5122,或者说 50-15-20-15。

具体来说,运动员本人拿 50%,教练员和保障团队拿 15%,输送单位也就是上海市体育局拿 20%,田管中心拿 15%。

刘翔职业生涯的商业税前总收入,大约是 5.35 亿元,按照这个比例,上海市体育局分走了大约 1.07 亿,田管中心分走了大约 8000 万,两家加起来,接近 1.9 亿。

这还只是商业收入,还不算比赛奖金,比赛奖金的分配,又是另一套规则。

2007 年,刘翔巅峰的时候,全年广告收入大约 1.6 亿元,税前,按照比例,他自己只能拿到 8000 万,剩下的 8000 万,被各方分走。

而且,刘翔的商业合同,都是田管中心出面签的,他自己没有话语权,只能参与分成,也就是说,他连跟赞助商谈判的资格都没有。

有一个玩笑,说一个刘翔,养活了一个田管中心,这话虽然夸张,可也说明了问题,刘翔的商业收入,确实是田管中心最大的财源。

这就解释了,刘翔为什么两次退赛,为什么迟迟不退役

理解了这个分配制度,你就能理解刘翔了,理解他当年为什么两次在奥运会退赛,为什么伤成那样,还不退役。

因为他的商业合同,都是田管中心签的,如果他退役了,那些代言合同,就没法履行了,违约金,得田管中心来赔。

所以,就算他跟腱断了,就算他跑不动了,就算他被千夫所指,他也只能咬牙坚持,因为他不是一个人,他身后,是整个田管中心,是上海市体育局,是无数靠他吃饭的人。

2008 年北京奥运会,他在鸟巢退赛,被全国人民骂,可谁知道,他那时候,跟腱已经严重受伤了,可他不能退,因为退了,损失太大了。

2012 年伦敦奥运会,他又一次在预赛摔倒,单脚跳到终点,亲吻栏架,那一幕,看哭了多少人,可那时候,他的跟腱,已经完全断了。

如果他能早点退役,好好养伤,也许不会伤得那么重,可他不能,因为他身上,背着太多的合同,太多的利益。

这就是体制内运动员的悲哀,你不只是你自己,你还是单位的资产,是摇钱树,你的身体,你的职业生涯,不完全由你自己说了算。

2026 年,刘翔花 49 万买断自己的人事关系

更让人唏嘘的是,2026 年 9 月,刘翔做了一件事,他花了 49.4 万元,买断了自己 25 年的人事关系。

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,从 2001 年进入体制,到 2026 年,25 年了,他的人事关系,还在体制内,他还是体制内的人,他的工资,还是体制发的。

从 2015 年宣布退役,到 2026 年,这 11 年里,他收到的工资和补助,总共是 982935 元,平均每个月,只有七千多块钱。

然后,他把这笔钱,一分没留,全部捐给了中华慈善总会,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。

你想想,一个曾经年收入过亿的运动员,退役之后,每个月只拿七千多块的工资,拿了 11 年,最后还全部捐了,这是什么概念?

他为什么要花 49 万买断人事关系?因为只有买断了,他才真正自由了,才真正脱离了体制,才真正属于他自己。

一个奥运冠军,一个民族英雄,要花自己的钱,买断自己的自由,这听着,是不是有点讽刺?

那么,这种分成制度,到底合理吗

说了这么多,问题来了,这种分成制度,到底合理吗?

从体制的角度来说,有一定的合理性,因为这些运动员,都是国家培养的,从小,体校管吃管住管训练,教练、队医、科研人员,一大堆人围着你转,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源。

所以,运动员出了成绩,有了收入,培养单位分一部分,好像也说得过去。

可问题是,这个比例,是不是太高了?运动员拿 50%,剩下的 50%,被四五家单位分走,这合理吗?

而且,很多时候,这些钱,到底用在了哪里?是真的投入到了青少年培养,还是变成了某些单位的办公经费,甚至进了个人的腰包?没人知道。

更关键的是,运动员的职业生涯,很短,黄金期,就那么几年,伤病随时可能来,一旦退役,收入就没了,可那些分走钱的单位,不会管你以后怎么样。

刘翔就是最好的例子,他巅峰的时候,大家都来分钱,可他受伤了,退役了,谁管他了?他还得自己花 49 万,买断自己的人事关系。

运动员才是财富的创造者

最后,说说我的观点。

我觉得,这种分成制度,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,在那个年代,运动员都是国家养的,收入分配,由国家说了算,没问题。

可现在,时代变了,运动员的商业价值,越来越高,他们的收入,不再只是工资,还有巨额的代言费,这时候,还沿用老一套的分配方式,就不合适了。

运动员,才是财富的创造者,没有他们在赛场上拼搏,就没有那些商业收入,他们应该拿大头,而不是只拿一半。

培养单位当然可以分一部分,毕竟投入了资源,可比例,应该降下来,而且,钱的去向,应该公开透明,让大家知道,这些钱,到底用在了哪里。

姚明当年的抗争,其实就是在推动这种改变,他用自己的影响力,打破了旧的规则,为后来的运动员,争取了更多的权益。

可刘翔,就没那么幸运了,他生在了一个过渡的时代,享受了体制的培养,也承担了体制的束缚,他的悲剧,是一个时代的缩影。

希望以后,不会再有第二个刘翔,不会再有运动员,因为合同,因为分成,不得不带伤上场,不得不推迟退役,不得不花自己的钱,买断自己的自由。

你觉得,运动员的收入,应该被分走一半吗?刘翔和姚明,谁更不容易?评论区聊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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